第九十七章 胭脂鱼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叶公好龙A字数:3205更新时间:24/08/18 00:19:36
    在农村七零后、八零后的孩子们眼里,弹弓绝对是童年不可或缺的角色,由于制作简单,男娃娃们基本人手一个,时常拿出来打鸟、射鱼,比谁的弹弓威力大。

    弹弓一般有两种做法,一是用树丫杈子做的,另一种是用粗铁丝窝的,但陈凌力气大,能经得住他用又不会变形的铁丝实在不多,所以就做木弹弓。

    陈凌找了个合适的树丫杈子,用柴刀削掉树皮,制成【Y】字型,再把树杈两头儿剋两个凹槽出来,跟着把废弃的自行车内胎剪成几根长条的扁胶皮,绑在树杈两端的凹槽里固定好,其实一般是用皮筋的,皮筋的拉力越大,弹弓的威力也就越大。

    不过家里没有现成的,陈凌图省事就用自行车的内胎代替,然后又找了块包裹弹丸的皮兜子,这个一般用旧的牛皮腰带剪下来一段,或者补鞋用的旧牛皮就行。

    在皮兜子打上两个洞眼儿,把胶皮穿过洞眼儿固定好。

    最后在弹弓的手柄上缠几圈布条,试了试握着不容易脱手后,一把像模像样的弹弓就制成了。

    陈凌抬头看了看,那群喜鹊果然还在老地方,院外的香椿树上蹲守着,不时的喳喳喳叫做一团,在向他挑衅。

    在知道喜鹊偷鸡蛋之前,陈凌还单纯的觉得这玩意是益鸟,后来知道这家伙是贼鸟了就留意上了,还专门找人打听过,最后发现这鸟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恶霸。

    庄稼、果树专挑长得好的、大个头的祸害,不仅如此,还欺负家雀小燕子,偷吃家里小鸡崽儿、小鸭子,王立献就说他见过好几次花喜鹊偷吃小鸡崽儿、猎杀小燕子,抓到后直接就杀死吃掉,有时几只一起分食,场面相当的残忍血腥。

    但是人要想给它们个教训可不容易,这种鸟贼机灵,走近三丈之内,它们就会立刻凌空飞走,等你离开,它们又会原路飞回来,继续骚扰你,深谙游击战的精髓。

    花喜鹊不仅性子流氓,还非常凶猛,听王立献说,这东西在深山里也是一霸,成群结队的,一般体型小的鹰隼根本不敢招惹它们。

    没见之前那只鹞子就招架不住它们的围攻么。

    这时陈凌看到这些喜鹊还敢对他挑衅,也没直接就拿弹弓打它们,而是扭头找了个长竹竿出来,把在距离自家不远的几棵大树上搭的老巢都给它们捅了。

    这家伙一下就激起了喜鹊们愤怒,在香椿树枝头发狂般的来回蹦跳,叫得更大声了,但它们也不敢飞下来,只是急声叫着呼朋引伴。

    不一会就从七八只扩大到二三十只,周围的喜鹊好像都被召集了过来,把陈凌都看得一阵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“这他娘的,要不要这么夸张啊。”

    陈凌抬头愣了半晌,不过他一点也不心软内疚。

    这伙贼鸟要是放任不管,后院的菜园子就不能要了,说不定这些贼鸟还会变本加厉,趁人不注意来前院祸害呢。

    这次要不给它们点颜色瞧瞧,还真以为他陈大爷是病猫了。

    随后就带着两只狗回到前院里,今天早起捡来的鹅卵石还剩着不少,陈凌就把筐子放在脚边,捏起一颗石头拉开弹弓,瞄准树上的喜鹊,‘嗖’的一下激射出去。

    第一次没打中,但由于陈凌把弹弓拉满了,打出去的石头力道很足,‘梆’的一声打到了树干上,发出极大的响声,喜鹊们顿时被惊得魂飞魄散,扑棱着翅膀飞走了。

    陈凌也不气馁,喜鹊们喜欢打游击战,自己就陪它们打持久战。

    只要敢露头,立马弹弓伺候。

    接下来一上午的时间,陈凌就跟这帮喜鹊耗上了,只要敢飞近院子,就用弹弓招呼,刚开始几次怎么都打不中,不过等慢慢在手上找到感觉后,准头立马就上来了。

    无错

    一连打中了两只。

    由于陈凌太大力,只要打中就是个死,有一只脑袋都被打掉了半边,从树上打着旋摔在地上,被黑娃小金两只狗叼了回来,没一会儿就衔的满院子的毛。

    陈凌也不去训斥它们,要的就是这效果,不然怎么能让这帮贼鸟感到害怕?

    中午王素素回到家,就见院子里满地鸟毛,还以为出什么事了,不过随后等听到陈凌解释,她也被气了个够呛,自家后院种的菜竟然被这些贼鸟祸害光了,这还怎么忍?

    二话没说就从陈凌手里抢过弹弓,往衣兜里揣上石子,也瞄着院子外边的喜鹊打了几次。

    只是现在这些贼鸟也有点害怕了,离陈凌家院子远远的不说,见到人举起弹弓就早早的飞走了,根本不给他们瞄准的机会。

    等吃过午饭陈凌怕这帮贼鸟去菜园子报复,就去后院蹲守了一次,结果直接被他打下了两只,比上午打的那两只还惨,石子直接嵌进了身体内,扑棱着翅膀,倒抽着凉气,在地上挣扎了好一会儿才彻底死去。

    见到同伴血淋淋的凄惨死状,这帮子贼鸟也知道陈凌家比较危险了,就再也不敢靠近院子,并且见到陈凌就远远地飞走,根本不敢在他附近驻足停留。

    农历四月的最后一天,这天王立献家要收瓜了,陈凌早早的就赶了过去,哪知他家二妮儿带着女婿回娘家了,今天中午得招待他们小两口,至于收瓜就等到傍晚凉快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陈凌也知道这两人肯定也是来帮忙的,就回绝了他们一大家子的挽留,回到自己家把后院的菜园子用稀释的溪水又浇了两遍,现在家里的水缸里,都被陈凌掺入了溪水,这种水单独拿出来会有五颜六色的光彩,尤其夜里会发出绚烂的荧光,但与普通的水中和之后,就会变得平平无奇起来,除了喝起来甘甜爽口,表面并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。

    所以陈凌就一直随取随用,他掺入的溪水并不多,也不担心王素素会发现异常。

    在家忙活了一阵,又去田里放了放牛,采了点桑叶,中午饭后韩闯这小子还真给送了些鱼过来,有个数十条,五颜六色,各式各样,最长也不过两指,但都很漂亮。

    陈凌对观赏鱼了解不多,也认不全,但光是他能叫的上名字的,就有几个后世已经很难见到的野生观赏鱼,比如胭脂鱼、金丝鱼,还有斗鱼。

    这些鱼本地很少见,尤其胭脂鱼得翻过风雷镇外的娘娘山去长江里找,才有机会捕捞到。

    听韩闯说很多鱼都是他哥出车送罐头的时候从外边带回来的,就养在他们罐头厂的水池里,也不分品种,就都混杂着养在一起,想起来的时候就扔几块馒头渣或者撒点糠麸进去,想不起来就不喂东西,平时也就看着漂亮,他们没当过一回事。

    今天他搭了一辆水产车把鱼送到水库大坝上,来村里喊上陈凌后,就陪陈凌赶着牛带了口大水缸把鱼拉回了家里,然后也不顾陈凌两口子挽留就匆匆离去了。

    到了家,把水缸从牛车上搬下来,就有七八条鱼就翻着肚皮在水里不怎么动了,陈凌就急忙把它们放入荷花池子里,从水缸舀了几瓢稀释过的溪水进去,这才又都精神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些鱼好漂亮,等过阵子荷花开了,咱们家院子肯定更美。”

    王素素也被这些漂亮的鱼儿所吸引,就托着腮蹲在水池旁,静静地观看着。

    鱼儿们也许是察觉到这水的不同,一条条欢快在水中游来游去,王素素抓了点米粒过来投喂,它们竟也不躲,嘴巴一张一合的探出水面去抢食。

    陈凌则去把屋内的两条红鳝和红鳝苗搬了出来,换了换水,同时也让它们出来透透气。

    放在外界的鳝鱼苗长得虽然比洞天里的要慢些,但现在也快一拃长了,看得王素素一阵惊奇。

    陈凌就知道这与洞天溪水的因素其实不大,而是这种鳝鱼的品种比较特殊,当然也有可能是它们本来就是基因突变的品种,被陈凌无意间捕捞回来后,喂了点溪水,又受到刺激,产生突变了。

    到底是哪种情况他也不得而知,总之是长得非常快。

    “也不知那个山猫去山里干什么去了,要是再不回来,这些鳝鱼苗都要长成大鱼了。”

    陈凌忍不住心里嘀咕着。

    随后就和王素素一块蹲在水池旁边,数着里面到底有几条比较特殊的鱼。

    观察了一会儿发现,胭脂鱼有三条,斗鱼有十来条,还有奶牛鱼,或者叫熊猫鱼也有七八条,剩下的大多是普通的金鱼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人基本都像韩闯他哥似的,对这些玩意儿都不怎么重视,而且在这偏僻的山区县城,根本没什么观赏鱼不观赏鱼的概念,也就是养着玩儿的,不管是外人送的还是自己觉得好看从野外捞回来的,往水池里一扔就不管了,很多时候只是为了给家里添几分生气,或者就图个花里胡哨显得喜庆,根本不知道有些鱼放在后世有多珍贵。

    不过陈凌现在也不会在意这些,在他眼里,这些玩意儿好看就行了,能给小院子添几分不一样的色彩,价值反倒是其次的。

    麦收前,山里的天气就像孙猴子的脸,极为多变,白天还好好的,烈日高照,到了快傍晚的时候,突然就阴云密布起来。

    陈凌见状不敢怠慢,跟王素素知会了一声,就赶着牛车下地去帮王立献家抢收西瓜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