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人和人不一样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弯刀对着瓢切菜字数:2271更新时间:24/08/27 10:50:52
    李牧回到别墅后,本想返回大殷朝的世界,但想了想,决定再推迟一两天。

    把现实世界的事情全都处理好了,再去大殷朝,自己也少了些心思。

    于是一个人在别墅待了一晚上,到了次日早上,联系王金瓶的时候,王金瓶已经到了启文大厦,正在熟悉业务呢。

    这么大一个商厦,李牧说给就给她了,让王金瓶感动的同时,也有很大的压力。

    其实这栋楼的运转非常好,王金瓶只需要每月,或者每季度收房租就行。

    可这些房租的价格和收租形式,其中到底有多少在捣鬼,那就不是光收个租就能看出来的。

    王金瓶聪明的很,既然接手了这么一栋楼,那她就有义务看好这栋楼,万一被人把钱私下截留了,那到时候损失的可就是自己。

    因此早晨起来后,王金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去启文大厦学习业务处理,而不是去找李牧。

    “那好吧,你先忙吧。”

    李牧听到王金瓶正在学处理办公业务时,忍不住想笑:“那我先去忙我的事情去了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:“忙吧,忙吧,回头再聊。”

    小姑娘第一次接手这么大一摊子业务,正是干劲满满的时候,对于男女之情都看淡了:“先挂了啊。”

    李牧;“……”

    看来如果想让一个女人不再纠缠你,最佳的方法,就是给她一个产业,或者说,给她一栋楼……

    既然王金瓶没有时间陪李牧,那么李牧正好可以联系江明月:“明月,今天有空吗?”

    江明月:“肯定有空啊,你来电话找我,我没空也得有空啊。”

    相比还是小棍娘的王金瓶,江明月对于李牧则更为在意。

    她已经二十七岁了,眼看就要三十岁的人了,李牧又如此的优秀,她现在只想紧紧抓住这个男人,不再与他分开。

    就算是李牧有别的女人,她也不会在乎。

    反正就凭她如今的体力,也根本承受不了李牧的折腾。

    与其这样,还不如大方一点呢,让出另外一个肩膀给别人,自己轻松点,李牧也能高兴点。

    男人嘛,在外喝酒赌牌打架都没事,只要记得回家就好。

    江明月与李牧分开后,经历了很多事情,见识了人世间的很多丑陋和美好,愈发觉得李牧的重要与不可替代。

    现在她虽然是明珠集团的董事局成员,几家珠宝店的总经理,但对她来说,工作再重要,也没有李牧重要。

    易寻无价宝,难得有情郎。

    江明月深以为然。

    她不缺钱,缺少的是自己中意的对象。

    李牧就是那个完美对象。

    半小时后,李牧驱车来到了明珠大酒店的大门口。

    江明月从大厅里走了出来:“李总,今天咱们有什么安排?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今天准备送你一份礼物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喜道:“是什么呀?益寿延年的灵药?还是增加功力的灵丹?”

    李牧摇头道:“都不是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道:“难道是你炼制了一件法宝?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这件礼物跟修行界没有关系,只是世俗界的一件礼物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看向李牧的储物袋,好奇道:“到底是什么呀?”

    李牧哈哈笑道:“这件礼物可装不进储物袋里,现在没法拿给你看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笑嘻嘻的看着李牧:“算了,不问了,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在她的记忆中,李牧送她礼物的次数非常少,基本上都是她送给李牧礼物。

    比如情人节了,她会送李牧一些鲜花,而李牧最多请她吃顿饭,然后两人去酒店开房,关键那酒店还是江明月家里开的……

    一想到以前的那些事情,江明月就觉得好笑,看着面前的李牧,眼中流出万众柔情:“李牧。”

    她轻轻喊了一声李牧的名字,笑道:“你今天是不是要请我吃饭?”

    李牧看了江明月一眼,见她脸蛋发红,含情脉脉,忍不住笑道:“发情了?”

    江明月狠狠打了李牧一拳:“去你的!狗嘴吐不出象牙!”

    李牧哈哈大笑,开着车子一路开到了灵泉广场。

    将车子在地下停车场停好,李牧带着江明月向楼上走去。

    江明月坐上电梯,从电梯里俯视远方:“咱们有多久没来这里了?”

    灵泉广场是文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,在李牧与江明月上大学时,灵泉广场那时候刚对外营业,两人在周末的时候,经常来这里游逛。

    这个地方是文城的最中心,每年来往的游客极多,有售卖奢侈品的柜台,也有亲民的东西,是吃喝玩乐的综合体商场。

    “应该有好几年了吧。”

    自从与江明月分手后,李牧就再也没来过这里。

    他买东西,逛街什么的,完全没有必要来这里。

    这座商城距离他原来的住处,起码得有十多里地,又是市中心位置,人多的要死,他吃饱了撑的,才会来这里购物。

    男人,只要有游戏玩,有地方住,有车子开,那特么就可以一直在一个地方待下去。

    对于吃的穿的,李牧根本就不讲究这些。

    什么名牌奢侈品之类的玩意儿,他更不会在意,因此如非必要,他是不会来灵泉广场的。

    也就只有老家来人,他才会陪着他们在文城逛游一圈,然后在这里吃上一顿好的,也算是对老家人的款待了。

    他和江明月一起来到了七楼,从电梯口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江明月看向李牧:“这七楼是灵泉广场的业主自留的办事处,你来这里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明珠集团的金店,就在这里开了一家,就在一楼的珠宝柜台设立了几个柜台。

    因为是市中心的位置,这一家明珠珠宝的销售量还是比较可喜的,江明月经常前来视察,因此与灵泉广场的业主非常熟悉,自然对于他们的办公楼层也非常清楚。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这个综合体,现在已经姓李了,我准备让它姓江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一愣:“啊?”

    她片刻之间,反应过来,张大了小嘴:“你……你把这个综合体收购了?”

    李牧纠正道:“不是收购,是有人把这综合体送给我了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:“啊?”

    李牧拉着她的手,向里面走去:“一会儿去签署一个接手文件,这灵泉广场,就是你的了。”

    江明月又惊又喜又是难以置信:“这么大的一栋商业综合体,光是一年的租金都要两个来亿啊,你真送给我了?”

    相比王金瓶,江明月对财富的看重和渴望,还是要强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