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三章 修行难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弯刀对着瓢切菜字数:2288更新时间:24/08/25 23:41:35
    “啊?你要将启文大厦送给我?”

    王金瓶盘在李牧身上,又惊又喜又是难以置信:“这么大的一栋楼,你说送就送我啊?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只要你喜欢,整栋楼就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电梯里里的几个人看了两人一眼,如同看神经病,有两个人甚至直接摁了最近的楼层,快速跑了出去。

    这特么两个神经病,万一狂性大发,被他们打伤,那特么可就没处说理去了。

    李牧见这两人匆忙离开电梯,忍不住哈哈大笑:“金瓶,人家把我们当成神经病了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笑嘻嘻道:“咱俩是一对神经病。”

    电梯里剩下的几个人也各自心惊,暗暗叫苦。

    真要是跟神经病一个电梯,谁都心里忐忑。

    好在六楼一会就到,电梯门打开之后,李牧抱着王金瓶一起走出电梯,剩下的几个人,这才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启文大厦的六楼是这个大楼物业的办公楼层,两人刚从电梯出来,就看到了站在电梯口附近的一群人。

    一名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子,正领着一群员工站在电梯门口,等待李牧的到来。

    看到李牧和王金瓶过来,中年男子急忙迎了过来:“是李总吗?”

    李牧点头与他伸手相握:“曲经理?”

    中年男子点头哈腰:“是我,曲怀中。”

    他对李牧道:“我们等您多时了,请,咱们去会客厅。”

    李牧点了点头,拉着王金瓶一起跟着曲怀中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王金瓶一脸吃惊,凑近李牧耳边:“不是,这怎么跟真的一样?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本来就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:“……这么大的一个标志性建筑,什么时候成你的了?这不是朝廷的产业吗?怎么成你个人的了?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我最近帮国家做了点事情,立了功,朝廷就把这栋楼奖励给我了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:“这得多大的功劳,才给你这么一栋商业楼?”

    她是文城人,对于启文大厦比李牧知道的要详细:“我有同学在这里上班,听她说,启文大厦光是一年的租金,就要一个多亿。这么大的一个产业,说给你就给你了?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还真给了,走,你来接手吧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惊道:“我不要!这么一栋楼,我可不敢要。”

    李牧拉着她的手,向会客厅走去:“以后这栋楼可以传给咱孩子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呸道:“我才不给你生孩子呢!”

    她嘴里虽然这么说,但却乖乖的跟着李牧走进了办公室,一起在会客厅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曲怀中将早就准备好的文件递给李牧:“李总,您看一下,要是没有什么异议,就把合同签了,以后您就是启文大厦的主人了。”

    李牧看了曲怀中一眼,笑道:“文件里没有做什么手脚吧?”

    曲怀中吓了一跳,急忙道:“李总,兄弟我可不敢胡来!”

    能让朝廷将一栋楼拱手相送的人,那得是多大的来头?

    曲怀中脑子进屎了,才敢在合同里捣鬼。

    他要是敢故意搞事情,恐怕到时候一家人都要受连累。

    李牧笑了笑,将文件递给王金瓶:“金瓶,你来签字完字之后,这栋楼就是你的了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从小到大还没有收过这么大一个礼物,震惊多过喜悦,她拿着笔看向李牧:“真让我签啊?”

    李牧道:“可不让你签么,以后你就是这栋楼的主人了,所有人都得看你眼色行事。”

    旁边的曲怀中想要说些什么,但最终没敢说出来。

    反正这启文大厦已经送给李牧了,他乐意送给谁,那是他的事情,曲怀中这个物业经理,根本就没有他说话的份。

    说多了反而惹人厌,他又不傻,自然不敢多说。

    这栋楼无论是给李牧还是给王金瓶,眼前这两人都是他的上级,曲怀中只需要等待就行。

    王金瓶沉吟片刻,看了李牧几眼,然后提笔签字,将这栋启文大厦归入自己名下。

    “恭喜王小姐成为启文大厦的主人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签完字后,曲怀中建议道:“咱们集团公司的管理人员还都没有见过您呢,要不咱们举办一场宴会怎么样?三十三楼有一家咱们自营的自助餐厅,正好可以举办一场自助酒会。”

    李牧看了王金瓶一眼:“要不,咱就举办一场酒会吧,正好跟大家都熟识一下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道:“好啊,都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她刚才还挺激动的,不过签完字后,心态就慢慢调整过来了。

    想到她与李牧都是当今修士,对于这些钱财外物,其实真没有必要太过看重,一栋楼又能如何?

    能比得上长生久视吗?

    能让人飞天遁地吗?

    这么一想,就觉得凡俗之物,也不过如此。

    见王金瓶如此心态,李牧大为赞叹:“金瓶,回头我给点灵丹,你现在的心态境界,完全可以将修为再提升一大截。”

    当天便在楼上举办了一场酒会,王金瓶和李牧与旗下员工和楼上的租户们彼此认识了一下,喝了几杯酒。

    王金瓶还好,她人虽然漂亮,但装束并没有特别的地方。

    可是李牧的装束就有点与众不同了。

    他穿着休闲服和运动鞋,留着道髻,道髻上插着一枚红色的小剑作为簪子,身材高大,相貌英俊,行为举止,具有一种奇异的魅力。

    令人一见心折,现场不少人在面对李牧时,不自禁的弯腰低头,做出很低的姿态来。

    事后自己回想起来,也不明白为何自己会做出这种低三下四的举动。

    一场酒会结束后,王金瓶搂着李牧,笑嘻嘻道:“李牧,我今天不回家了!”

    她对李牧道:“我要去你那里!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行啊,我家的床又大又软和,而且,我家的小狗还会玩倒立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笑着打了李牧一拳:“去你的!”

    两人下楼之后,来到地下车库。

    李牧喊来了代驾,将他的鹰狮盾汽车开了起来,先将王金瓶送到她小区楼下:“回家好好休息,多喝点水。”

    王金瓶失望道:“我还想跟你回家呢!”

    李牧笑道:“等你金丹期后,再说去我家的事情吧。”

    女修在金丹期前,最好不要破身,否则的话,五漏之体,就要成为六漏之体了,李牧再想女人,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坏了王金瓶的身子。

    至于江明月,那特么早就被李牧坏掉了身子,以后修行只能从双修入手,虽然也能修炼到极高的境界,但终究不可能达到王金瓶的成就。

    修行就是这么残忍,一步慢,或者一步错,就有可能影响日后千万年的修行成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