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上山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水冷酒家字数:2323更新时间:24/08/17 18:39:22
    牛小田打开手机,发消息的是巩娟,也就是病床女孩范雨晴的母亲。

    “在吗?”

    “在。”

    一个转账红包,两千,后面跟这个拱手的表情,拜托了!

    每分钟的等待都是煎熬,巩娟等不及,治病的预付金来了!

    牛小田哈哈一笑,开心收下,回了个OK表情,“七天后,我去镇里找你。”

    “嗯,不见不散。”巩娟回复。

    牛小田猜到了,巩娟之所以给了点预付金,应该跟林英有关。

    同在一个病房,当她听到林英上午轿车落水的遭遇后,对牛小田的信任度大大增加,认定这个小伙子是个隐藏在田间乡野的世外高人。

    将手里的现金藏好,牛小田又跑去了食杂店。

    熟食买了一大堆,还有面包、矿泉水,外加所有的一号电池。

    大客户啊!

    开店的二驴媳妇,乐得恨不得抱着牛小田亲几口,主动给打了个九五折,还把留着招待贵客的半盒好烟,也送给了牛小田。

    常来啊!

    回来后。

    牛小田将这些都收进了双肩包里,手电筒里塞好电池,也一并放进包里。拿着小砍刀,锁好院门后,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。

    “小田,这是去哪儿啊?”

    路上,遇到了刚从地里回来的马刚柱,好奇地打听。

    “去看看山里的老神仙,我师父。”牛小田牛气冲天。

    “可得小心点,别再走丢了。”马刚柱的话里不怀好意。

    牛小田哈哈一笑,问道:“刚柱哥,嫂子肚皮上的穴位标记,不会被你给蹭掉了吧?”

    “没有,动作小心着呢!”

    马刚柱脱口而出,忽然觉得哪里不对,跟个毛头小子说这个干什么。

    提到这个茬,马刚柱倒是担忧起来。

    媳妇固然不爱洗澡,但也会出汗,尤其总在肚子上揉,标记早晚会没了。

    “小田,好人做到底,咋能让标记一直留着?”马刚柱认真问。

    两口子文化都不高,更不爱动脑筋,这么简单的经验都懒得去总结!

    否则,也不会连个肚皮上的穴位都记不住。

    牛小田坏笑,抽了口烟,做出个摁烟头的动作,“嘿嘿,可以留个烟疤嘛!”

    “是个好主意。”

    马刚柱的眼睛亮了,等反应过来,随即又恼羞道:“小田,你小子可太坏了!这么干,桂香还不踢死俺。”

    这时,牛小田已经跑远了,只有笑声传来。

    走走歇歇!

    就在夕阳即将落山时,牛小田已经来到了南山顶,坐在一块大石上。

    放眼望去,兴旺村尽收眼底,呈现狭长的形状,村西的小河,宛如一条玉带,盘旋着远去,最终汇入泥鳅河。

    兴旺村的风水很一般,体现在东边的群山比较矮,而西面山峦较高。

    青龙不抬头,白虎却争锋。

    好在南山延伸的脉络,给东山起到了辅助作用,才不至于让兴旺村成为一块恶地。

    师父已经仙逝,牛小田这次上山,当然另有目的。

    根据《医仙真诠》记录,治疗极度惊恐症,需要用到一味特殊的草药,称之为月生草。

    明月夜,陡崖边,有花盛开,可令魂安。

    以上说的就是月生草,生长在山林陡峭处,只有在月光明亮的夜晚,它才会含羞绽放,吐露芬芳。

    月生草可用的部分,正是中间的花蕊,而且必须是花苞打开之时,否则无效。

    赚钱哪有容易的!

    牛小田无依无傍,富贵也只能险中求。为了给范雨晴治病,得到那五万块钱,才再次踏足这边南山。

    以前,牛小田当然不知道月生草为何物,只能分辨出庄稼的种类。

    自从脑海中有了《医仙真诠》这本书,就为他打开了辨识草药的大门。而且,他很确信,上次进山时,就曾经遇见过月生草。

    在夕阳的余晖下,牛小田吃了一袋酱肘子,外加两块面包,这才继续朝着山里走去。

    月夜!

    万籁俱寂,牛小田穿梭在山林中,留下了沙沙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远处。

    偶尔传来几声哑哑的鸟鸣,听起来格外凄凉,估计跟牛小田一样,也是个落单的鸟,没有陪伴。

    尽管月光明亮,但山林之中,依然处处都是暗影。

    牛小田非常小心,手里一直握着砍刀,腋窝里夹着手电,警惕地看着四周。

    南山有狼,并非传说。

    在山沟沟的泉水旁,经常会看到灰白色带毛的粪便,那是野狼喝水后留下的。

    村民采山时,通常都会结伴,到了晚上,则会在空旷地升起篝火,野兽都怕火,只有在火堆旁睡觉才安全。

    就在牛小田穿过一片松树林后,突然听到旁边的草丛里,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
    牛小田立刻停止脚步,举起了砍刀。

    一道黑影跑出草丛,摇头摆尾,吐着舌头,居然是,一只纯色的小黑狗。

    在这空无一人的山上,遇见了一只可爱的小狗,牛小田倍感亲切,很想摸摸它的脑袋。

    可是,当他用手电照了照,却是骇然变色。

    小黑狗的瞳孔,像是个圆圆的小黑点,周围雪白,有点吓人,而背脊上的毛发,居然是直立的。

    这是一只狗和狼的混血品种!

    能生活在山上,狗娘肯定是一只母狼。

    到底是哪只黑狗创下的伟大壮举?不是目前关注的重点,此刻,小黑狗已经冲过来,咬住了牛小田的裤腿,倒退着开始拖拽。

    很有灵性的小家伙,这个动作表示,它想让牛小田跟它走。

    当然不去,自投狼窝,不会有好下场的。

    狼的敏捷和凶残,绝非人类可比,牛小田体内的这点真武之力,不可能在狼群的围攻下逃生。

    小黑狗却不松开,嘴里先是发出呜呜的奶音,见不能如意,本性毕露,嘶吼从喉咙里传出,有威胁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小畜生,也敢威胁老子!”

    高高举起砍刀,牛小田又放下了,怎么忍心砍杀这样一只可爱的生灵,于是抬脚将它甩开。

    小黑狗见拖不动牛小田,干脆坐在地上,高高昂起了头,微微张开嘴巴。

    牛小田头皮一阵发麻,急忙压手制止,打住!打住!

    千万别学狼叫,万一招来狼群,就只能赶紧爬树上了。

    取出一袋烤鸡爪撕开,小家伙嗅到香气,又开始摇起了尾巴。

    眨眼间,一袋鸡爪就被吃光了,小黑狗舔着嘴巴,意犹未尽,居然又开始撕扯牛小田的裤脚。

    很烦人的小家伙,但也很可爱。

    牛小田到底妥协了,打算过去看看,随时准备好后路,发现危险立刻遁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