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6章 东方国度神秘畅销作家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好想吃薯片字数:4139更新时间:24/09/20 20:01:02
    《午餐半小时》是一篇之前李清泉没有采用的稿子,作者史铁生。

    思想观念毕竟是逐渐放开来的,李清泉是卓尔不群的编辑家,但也不可能没有他的局限性。

    给江弦听了就很兴奋,这不是把好稿子往他手里面送?

    《午餐半小时》是史铁生的一篇佚作,也是成名作,当时在一家小杂志上刊发,后来被《选刊》转载,引起影响争议极大。

    据说之后京城作协只要一开会,不管是什么议题,最终的话题都会转到《午餐半小时》的争论上面,史铁生也因此被吸收为京城作协会员。

    这个现象持续到1983年一篇《我的遥远的清平湾》问世。

    江弦听章德宁讲过之后,便告诉她,再和史铁生约下这篇稿子,回头帮他在《京城文艺》上发表。

    江弦对王濛还是有很大信心的,王濛后来在《人民文学》任职主编,编辑工作相当出色,他在《人民文学》任职期间,推出了一系列好作品,带领这本“皇家刊物”走上巅峰。

    回到景山东胡同的院子,饶月梅凑上来跟江弦埋怨。

    “你都不知道,就这一会儿,咱家里就来了四五拨人,全是找她的,搞得咱家院子跟招待所似得,她得住多久啊?”

    “住段儿时间就回上海去了,她在京城没啥住的地方,我才给她请过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多人找她,这是个什么人啊?”

    江弦喝一口水,“她是《收获》的编辑,也是巴金的女儿。”

    “谁的女儿?”

    “巴金。”

    “巴金的女儿?!”

    饶月梅表情那叫个精彩,“你这孩子,怎么不早说呢,这么大的人物一声不吭就领咱们家里了。”

    “饶月梅同志,势利眼了吧。”趁着他妈抄扫帚之前,江弦已经端着把儿缸子去院儿里了。

    他爹已经把院儿里的天棚给搭上了,是用芦席、杉篙、竹竿搭造成的,顶上的芦席能活动,可卷可放,用以调节光亮。

    棚与房屋的交接处,挂着带框的铁窗纱,防鸟和蚊蝇。

    端着把儿缸子喝了口热茶,江弦又舀一瓢水,在院落里到处泼洒泼洒,俨然清凉世界。

    “江弦,稿子怎么样了?”李小林溜溜达达回来,一看着江弦,便关心起《受戒》的下落。

    江弦也没啥好隐瞒的,把《京城文艺》领导班子对《受戒》的争执给李小林讲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这么来说,《受戒》的题材确实敏感了些,不是那么好发出去的。”李小林先是帮他分析完,又面露期待之色,“怎么样?拿给《收获》?”

    “先不了,这事儿说不定还有转机。”江弦隐晦的说。

    闻言,李小林叹了口气,一阵难受。

    这是编辑们的职业病。

    当编辑就是这样,一见到好书稿就两眼放光,抑制不住的兴奋,迫不及待要把它编辑出来奉献给读者。

    说话间就到了饭点儿,扁豆焖面,洒上一勺蒜泥,相当可口。

    江弦和李小林坐在院子里,抱着个碗,李小林和他聊起稿子。

    “你那篇《米》写的不错,我来京城的时候,在火车上读了一遍,刚才去见万方,她说她最近也看了伱的这篇,在新华书店连着排了三天队才买到。”

    “万方?”

    “就是曹禺先生的女儿,我和她是很多年的朋友了,她比你岁数大一点点。

    我和她说起这条景山东胡同,她说她妈小时候就在这条胡同住,还听她妈讲过小时候住在这儿的经历,说她妈和她好姨正睡着觉,就一块儿被抱上汽车,掩护李大兆先生出城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?”江弦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他知道曹禺先生有过三任妻子,万方的母亲是第二任,是安徽名门邓家邓仲纯的千金。

    说起邓仲纯,就要说说他的弟弟邓以蛰,邓以蛰是中国现代美学的奠基人,大教育家,万方喊他三公公,邓以蛰住在燕大朗润园,万方常去他那里玩,他的儿子,万方喊他“好舅舅”。

    这个“好舅舅”神出鬼没,家庭聚会常常一接到电话就消失,万方一直觉得她这个舅舅特别神秘,不知道他在偷摸干什么事情。

    后来她这个一生无名的“好舅舅”,终于名震天下。

    这位同志便是邓家先。

    “说起来,文讲所还请了曹禺先生当我的指导老师。”

    李小林笑了笑,“我听万方说了这件事,说文讲所里有个学生,没老师敢收,最后只好拉着他爸收下来了,一打听,原来此人是大名鼎鼎的江弦先生。”

    “咳咳。”江弦老脸一红,“小林姐,你就别取笑我了,你知不知道曹禺先生什么时候有空?我还没去拜访过他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不赶巧,曹禺先生出国访问去了,恐怕要过段时间才能回来,你那篇《琉璃月照铜钱街》,我们《收获》已经看过了,还做了一番讨论,你写的真是吓人,怎么会想到这么个题材?”

    “也是我姐给我的启发,她有画画的爱好,却被家庭牢牢的束缚住,放弃了这条道路,我就在想,如果反过来呢?放弃家庭,选择爱好,一下子就有了思路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

    李小林忍不住佩服江弦那敏锐的观察力。

    上次是从一句诗里获得启发,写了篇《荔枝》,这次又是这样子收获灵感,写了这篇《铜钱街》。

    “你这篇文章写的很不错,发表没有任何问题,不过刊发以后的争议恐怕会很大。”

    江弦也理解,《月亮与六便士》畅销于世一百多年,口碑两极分化。

    喜欢的恨不得读一百遍,不喜欢的连两行都看不下去。

    这样的书其实有很多,苏童讲过,他年轻的时候看《白鲸》,当时很多国内外作家都说《白鲸》是一部经典中的经典,但他觉得太阴晦,啃了两个月都啃不下去。

    当然了,《月亮与六便士》又是比较特殊的那种,因为书中的主角是一个追求理想的极端主义者。

    花了一下午时间,江弦改好了李小林标注需要修改的地方。

    《铜钱街》写了十二万字,李小林愿意不连载,而是将整整十二万字全部刊登在今年第五期《收获》上面,也就是十月刊。

    要知道《收获》复刊以后,每期印刷大概256页,也就是约45万字。

    江弦这么一篇《铜钱街》,直接占了第五期《收获》四分之一的篇幅,这面子给的不可谓不大。

    漂亮国。

    印第安纳大学。

    记者们蜂拥围堵着,他们来自各大媒体,有《纽X时报》、《洛X矶时报》、《华X顿邮报》以及《芝X哥每日新闻》.

    所有的摄像头,齐刷刷的对准了前方礼堂中央,那位来自神秘东方国度的大明星。

    曹禺刚刚结束他关于“现代话剧”的讲演,英文讲演,他的英文水平当然是顶尖水平,莎翁名剧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便是由他译制而成。

    不过他已经有三十年没说过英语了,而且他的听力很不好,所以接受提问,需要英若诚从旁协助翻译。

    “你们是一个怎么样的组织?”

    “我们叫中国戏剧家协会,但其实除了剧作家,也包括所有参与戏剧活动的艺术家,舞台设计、灯光设计、音响师、戏剧文学研究者、戏剧学校的教师等。”

    “这似乎有误导性。”

    “希望美国人民能够理解,如果我没搞错的话,院长先生爱吃牛肉是远近闻名的,但我相信他今天准备的菜单上也会有其他的美味,例如薯条。”

    提问持续了很久,《纽X时报》的记者忽然提出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《Letter from an unknown woman》的作者,在中国拥有怎样的文学地位?”

    英若诚把这段话翻译给曹禺,他脸上露出一丝疑惑,“抱歉,我不是很理解你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《纽X时报》的小哥又重复强调了几遍名,曹禺露出歉色,并未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。

    提问结束,印第安纳大学Patten基金会的理事们,陪同曹禺一起参观校园。

    “哦,你们在进行选举,不知道卡特先生能否连任。”英若诚说。

    漂亮国自由一些,理事墨菲大胆的透露,卡特兵败如山倒,里根更受到漂亮国民众的青睐,还给他们介绍了下这位里根,“他是出身演艺圈的好莱坞明星,非常英俊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曹禺一阵不可思议,“你们要选一位好莱坞的明星做总统?”

    这真是泽里泽气的。

    里根高大帅气,形象很好,他给自己取了个外号:女人汤圆。

    他阅女无数,与好莱坞50多名女星有染,其中包括玛丽莲梦露。

    墨菲聊着聊着,又谈到刚才采访时,《纽X时报》记者所提到的那篇。

    “你们可能不知道,这篇已经被美国'每月读书会'选中,成为今年7月的特别推荐。”

    同行的一位,长得酷似猫王的棕发小帅哥,忍不住插嘴。

    “这简直是7月纽约年轻人们最喜欢的!难以想象,这篇出自一个中国人之手!”

    “中国人的?”

    曹禺和英若诚都有些诧异,他们在国内可从没听过有一个这样的人物。

    “难道是林语堂先生的遗作?”英若诚提出一个猜测。

    林语堂先生在国内名声不显,在国外是畅销作家。

    他的书简直是欧美人民的枕边书,《瞬息京华》更是让他获得诺奖提名。

    《瞬息京华》就是《京华烟云》,这个译名是林语堂定的,而不是《京华烟云》这个译名。

    没错,译名,《京华烟云》的原稿是英文稿,中文稿才是译本。

    林语堂写完以后,认为自己没能力把这篇译成中文,觉得自己笔力不够,一开始托郁达夫先生翻译,结果先生不幸遇难,最后由其他人补全,成了《京华烟云》。

    “这位作者的名字是什么?”曹禺问。

    “string。”

    这显然是个笔名,即便是美国人,也不用“弦、琴弦”这样的单词给自己起名,太难听了。

    曹禺和英若诚听得一头雾水,晚宴过后,告辞回往酒店。

    基金会的人也各自乘车离去。

    棕发小帅哥还在和周围的人吹水,“如果有机会前往中国,我一定去拜访string,他写了一篇惊人的爱情。”

    “闭嘴吧,唐纳德。”共和派的保罗不屑的骂了一句,“你什么时候爱好文学了?”

    民主派的棕发小帅哥的头发立马抖了起来,“该闭嘴的是你,保罗,我要告诉你,没有人比我更懂文学。”

    大选在即,火药味十足。

    棕发小帅哥朝他竖起国际友好手势,“知道么?愚蠢的共和派人,你们已经要输掉选举了。”

    保罗歪歪脑袋,“是么?别忘了里根只是自由身份,真的是你们民主派的人么?”

    “难道里根会倒向共和派?别做梦了。”

    棕发小帅哥双手掐腰,嬉皮笑脸,攻击性十足,“共和派的人真是一帮蠢蛋。”

    另一边,江弦那篇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投往海外的英译稿稿费也终于汇了过来。

    施松卿帮他试着投递给了《纽约客》,原本只是试试,没想到真的投递成功。

    这是美国一本相当有地位的知识、文艺类的综合杂志。

    刊发过村上春树(《挪威的森林》)、塞林格(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)、菲利普罗斯(《被释放的祖克曼》)的作品。

    江弦的这篇就这么出现在了大洋彼岸。

    至于笔名string,那就是江弦随便取的。

    他倒没觉得难听。

    这总比某作家shipship的名字好听的多。

    至于稿酬,美国的稿酬按照单词数量来算。

    这时候美国流行一个每词1美元的说法,每词1美元,是撰稿人地位一种体现。

    嗯,最早拿到这个待遇的有,“猪队友”小墨、“犹之光”小希。

    《纽约客》给江弦开出的稿酬自然达不到“每词1美元”的名人标准,只给他每词70美分。

    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全文大概三万个单词。

    《纽约客》算给江弦的有足足21848.4美元。

    这差不多是江弦创作以来收到最多的一笔稿费了。

    “一稿多投就是香啊。”

    (今天短小无力,就先发了,明天正常日万。亲戚今天结婚,我去采采风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