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6:试试谈个恋爱
类别:
都市言情
作者:
米白字数:2273更新时间:24/08/17 07:46:15
一个突然跑出来的短剧导演,黎知韵和周辽都没在意,也根本不可能去拍戏,为此只当作是一次偶遇。
回到家。
黎知韵直接瘫在沙发上,动都不想动一下。
闭上眼睛,感觉手臂上似乎仍残留着周辽扯她那一下的力度,这样的接触,她并不反感,反倒觉得有安全感。
那如果换一个人,不是周辽呢?
这肯定不行!
黎知韵只是想一想就觉得抗拒。
这或许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偏爱,会对他双标,会让他成为自己心里特别的存在。
所以,只有他可以越过正常的社交距离靠近自己,而别人不行。
黎知韵想着周辽,想着想着,抱着个抱枕,歪躺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等她醒来,拿手机看了下。
在半小时之前,周辽给她发了信息,说他已经回到家了。
看了信息,黎知韵没有立刻回,而是在心里有了个决定。
这个决定,在跟周辽说之前,需要有个仪式感。
为此,黎知韵进浴室放了洗澡水,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,洗了头发,并且护了个肤,这一通折腾下来,等头发吹干,磨磨蹭蹭的,已经过了将近两个小时了。
再看时间,二十二点三十八分。
这个时间点,黎知韵觉得刚好。
不太早,也不太晚。
周辽应该还没睡吧?
黎知韵掀开被子爬上床,拿手机点开周辽的微信,直接就给他发了一句话过去。
【知韵:周辽,要不我们试试谈个恋爱?】
信息发送,黎知韵坐在床上,背靠着床头靠背,等着周辽回信息。
另一边。
周辽正在跟公司同事通电话,聊着公事。
蓦然,滴的一声响,微信信息提示音响了。
周辽一直等着知韵回信息,为此,听到这声响十分敏感,瞥了眼手机,下一秒,心花绽放,乐开了花。
要不我们试试谈个恋爱?
好啊!
周辽忙不迭的在心里答应了。
惊喜来得十分突然,甚至以为自己眼花,又看了一遍。
“喂,周总,你在听吗?”
电话里头的下属说完了一通没得到周辽的回应,疑惑地问道。
“我这边有事,没有特别急的事等明天去公司处理,有事发信息。”
匆匆交代一句,周辽挂了电话。
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。
立即给知韵回信息。
【周辽:好】
飞快打了个好字,然后给知韵打电话。
“没打扰你休息吧?”电话被秒接,黎知韵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。
“没有,还没睡。”
周辽当下的心情有点激动,但他洋装镇定,坐在转椅上,腰板挺得笔直,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又轻松。
“哦,你明天上班吗?”
“可以不上。”
“没事,工作重要,我就随便问问。”黎知韵赶忙说。
周辽:“明天下午有空吗?我们一起吃晚饭?”
“好啊。”
就这样。
一条信息,一通电话,捅破了两人之间的窗户纸,黎知韵今晚无心工作,而周辽有点睡不着觉。
她,这算是有男朋友了?
黎知韵双手捂着脸搓了搓,心情雀跃亢奋,但脑子却依旧清醒。
恋爱可以谈,事业也要搞,两手一起抓,恋爱事业她都要。
她倒要尝一尝,恋爱的滋味到底能有多甜。
在床上辗转好一会,心情太亢奋,睡不着,也不想工作。
于是黎知韵又拿起了手机,给周辽发微信。
【知韵:你第一次遇见我,是在哪里啊?为什么你见过我,我对你没有印象?】
周辽喝了杯冰水平复自己的心情,看了知韵的信息,他回了卧室,跟黎知韵一样,坐在床上,背靠着床头靠背,手里拿着手机打字。
【周辽:第一次见是在健身俱乐部,我在你身边经过,当时你睡着了,当然没有印象。】
健身俱乐部?
她总共也就去过两次,都是她姐拉着她去的。
第一次去的时候,她姐非要她尝试学攀岩,然后把她累个半死,回家后手脚四肢酸痛了好几天。
所以第二次她姐再拉她去,她就主打一个陪伴,她姐去攀岩,她留在休息区不愿动弹,坐在长椅上闭目养神,然后一个不小心,就睡着了。
【知韵:那你是不是听到我姐骂我了?】
【周辽:嗯。】
黎知韵:......
这么社死!
这天还怎么聊?
【知韵:那个,我困了,先睡了,晚安。】
见此,周辽忍不住笑了笑,识趣地顺着知韵的话头,回了句晚安。
放下手机,夜色深深,这个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家格外的安静。
脑袋靠在床头上闭目养神,周辽的思绪倒带回到了那个在俱乐部遇见知韵的午后。
那天阳光晴好,天气有点热。
他健完身换了衣服才发现水杯落在了攀岩区的休息区,为此走回去拿。
当时,休息区里的人只有一个,那人坐在长椅上,手撑着脑袋,脸上盖了个帽子,似乎在睡觉。
而就在他要离开,经过长椅时,椅子上的人忽然动了一下,原本盖在她脸上的帽子滑落,掉在了地上。
他的视线被吸引,看了眼地上的帽子,随手捡起,又看了眼帽子的主人,然后把帽子放在长椅上。
他没想多停留,顺手捡了帽子放好,转身就要离开。
然而,他才抬腿,攀岩区那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大吼。
“黎知韵,你是猪啊!快醒醒。”
在这一声吼声之下,椅子上的人又动了,但她没有睁开眼睛,而是一只手捂着一边耳朵,把脸往另一只手的胳膊里面埋,小声嚷道,“别吵我。”
她的声音染上了睡意的慵懒,软糯糯的,当时他想,她更像是一只猫,在阳光底下晒太阳的猫,慵懒闲适,姿态肆意。
而那个当下,他没能预见,他还能再遇到她。
再见,她在舞台上打架子鼓,弹吉他,键盘弹唱,乐器玩得很炫酷,说唱有腔调又有力度,仿佛摇身一变,那只晒太阳的懒猫睡醒了,展现出了她野性张扬的一面。
再然后,他的心跳随着音乐的鼓点奔跑了起来,目光被她牢牢吸引住,看着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,一时间竟挪不开眼。
所以,喜欢她,是因为他总忍不住想要多看她几眼,想接近她,更想了解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