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钻石唱片
类别:
网游竞技
作者:
放羊小星星字数:2270更新时间:24/08/17 02:43:28
2001年12月31号。
阿美瑞卡唱片协会公布了一组数字。
林肯公园的首张专辑《hybrid theory》以501万8742张的年度销量,打破了沈淼淼创下的年销数据,成为千禧年以后最畅销的专辑。
此消息一出,阿美瑞卡那边的保守派顿时舒服了。
场子,总算找回来了。
和沈淼淼相比,林肯公园好歹是阿美瑞卡土生土长的乐队,是自己人。
不过,林肯公园的新专辑销量虽然大爆,但论全专辑的歌曲传唱度,并不如沈淼淼。
摇滚,固然热血澎湃,但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摇滚。
除此之外,在阿美瑞卡唱片协会公布的数据中,沈淼淼的第一张个人专辑,正式突破千万。
一张专辑,拿下钻石唱片!
如今,沈淼淼暂时还没有拿到协会颁发的钻石唱片认证,她缺的只是手续而已。
只要缴纳一笔费用,阿美瑞卡唱片协会就会把钻石唱片发到她的手上。
榜单一经公布,国内这边的媒体,当即又沸腾起来。
单张唱片卖出一千万张是什么概念?
虽然国内也有号称专辑销量破千万的神专,但由于缺乏权威的数据统计,是否真的达到千万,一切都是存疑的。
毕竟,国内的盗版市场很是猖獗,并且各家唱片公司的数据也不互通。
国内的唱片数据,更像是一个巨大的黑箱,除了制作公司,没有人知道某张专辑的具体销量。
而沈淼淼的首张英文专辑不一样,阿美瑞卡那边的唱片行业,体系成熟,在榜的数据,都是值得推敲的。
沈淼淼的个人首专,定价是12.99美刀一张。
1000万X12.99,总销售金额约等于1.3亿!
美刀!
国内的媒体一推算出这个数据,各种各样的报道顿时充斥着各大版面。
《一年半,狂卖十个亿!沈淼淼征服阿美瑞卡唱片市场!》
《恐怖的吸金能力,一年!十个亿!》
《沈淼淼到底赚了多少钱?》
《请教她沈五亿!》
《有史以来最赚钱的歌手——沈淼淼》
钱,永远是热门话题。
在各大媒体的通告下,国内俨然刮起了一场‘金元’风暴。
2001年,全国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0.41万/人。
而沈淼淼的新专辑,一年狂卖十个亿,这笔钱,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哪怕只能拿到其中的一半,也是99.99%的人一辈子赚不到的钱。
不过,虽然沈淼淼赚钱赚得多,但眼红的人却没那么多。
人家挣得是US叨乐!
挣得是阿美瑞卡的钱,赚的是外汇。
不仅不眼红,大部分反而很自豪。
放眼全亚洲,沈淼淼也是蝎子拉屎,独一份的存在。
瞧瞧小日子、小棒子,聊起其他的事,一副趾高气昂的,但一聊起沈淼淼,那态度,用谄媚来形容,也不算过分。
部分国内媒体,甚至单独开了一个新闻版块,专门翻译小日子、小棒子夸沈淼淼的新闻。
你还别说。
头几个尝鲜的媒体,还真尝到了甜头,头几次的报纸,一度卖到了脱销的地步。
后来,各路媒体纷纷跟进,人一多,流量分摊开,收益远没有之前那般耀眼。
但那几家先尝螃蟹的媒体,也不吃亏。
凭借着搬运工式的报道,直接打开了知名度,后续的销量虽然有所下滑,但和之前相比,那俨然是天差地别。
京城。
沈淼淼的专辑销量一出,李杰也不可避免的接到了不少电话。
其中,大部分是以恭喜为主。
王霏也打了电话过来,电话中,她还提议下次有空一起聚聚,本来,李杰是准备答应的。
但一听谢逼王也在,他立刻找了个借口推了邀约。
谢大厨,他很不喜欢。
眼看李杰拒绝了聚会邀约,王霏虽然有点失望,但也就一点。
‘尔军’老师是出了名的难约。
有人说他脾气不好,有人说他恃才傲物,有人说他瞧不起人,但不论外界风评如何,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。
在音乐创作领域,‘尔军’老师的金字招牌,绝对是全亚洲最响的。
没有之一!
沈淼淼出道至今,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,谁也无法忽视‘尔军’的作用。
同样的,去年出道的女歌手孙妍梓也是一样。
一张专辑,尔军老师的五首歌,每一首都是横扫各大榜单的存在。
去年,孙妍梓能够红透半边天,‘尔军’就是最关键的推手。
没有‘尔军’,孙妍梓绝不会火成那样。
另外,王霏当初拿到的那首《因为爱情》,也是红遍大江南北的金曲。
一斑窥豹,尔军老师出道至今,成功率百分之一百!
金曲率,百分之百!
如此不可思议的表现,不知道馋哭了多少唱片公司。
业内一直有消息,索尼音乐豪掷一个亿,只为请‘尔军’老师出山。
注意!
这一个亿只是签字费而已。
其他的销量分成,年薪,奖金,制作费用,统统另算。
这事,还真不是空穴来风。
李杰确实收到了索尼的邀约,一个亿签字费也是事实,不过,人家索尼也有要求。
一年要为索尼旗下的签约歌手,制作一张专辑,并且,这张专辑里至少要有三首歌是李杰本人创作的。
量身定制的那种。
当然,索尼给出的制作费用也很大方,单单制作费用,一张专辑就是一百万美刀。
词曲费用,另算,分成,另算。
不过,李杰本人对此一点兴趣也没有。
别的不说,单单小日子的身份,这条路就被堵死了,别说一个亿RMB,就是一个亿美刀,也休想让他出山。
即使出山捧人,他自己开公司不香吗?
以李杰的能力,捧一个火一个,基本不是问题,但话又说回来,那样的日子,太累。
一旦开了公司,不可避免的要和其他人打交道,勾心斗角,那是避免不了的。
人心最易变,你把人捧红了,约红,人家要的就会越多。
这一点,是不可能杜绝的。
因为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。
所以,与其浪费那些心思,不如安安稳稳赚点钱,过过小日子。
整天勾心斗角,太累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