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 求贤若渴

类别:网游竞技 作者:放羊小星星字数:2341更新时间:24/08/17 02:43:28
    时间快进到十月,忙碌了小半天,专辑《沈淼淼》的前期筹备工作,终于完成了。

    新专辑的发售,李杰并没有让沈默走签约歌手的路线。

    虽然大公司的宣发能力更强,资源也更多,但各种条条框框之类的限制,也更多。

    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?

    如果沈默签约了如滚石、华纳之类的大型唱片公司,势必要签下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。

    包括且不限于七三开、八二开的收入抽成,长达五到八年的经纪约,歌曲版权的归属问题等等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一旦签约了,在某种意义上,歌手的时间就不再属于自己。

    毕竟,资本都是逐利的。

    签了卖身契,沈默火了之后,多半会每天奔波于各种通告,以及商演、走穴、签售之类的活动。

    这些,无疑是李杰不想看到的。

    他要沈默站着就把钱给挣了。

    大型唱片公司对于新人的帮助,大体有两点,一是更强的宣传渠道,二嘛,也就是更强的曲库储备。

    尤其是后者,对于新人,尤其是非创作型的新人,诱惑更大。

    反观沈默,她最不缺的就是好歌,有弟弟在,她根本不用担心。

    而宣发渠道的问题,他们也不是一点资源都没有。

    独立歌手,本来就是一种合作方式。

    李杰他们这次选择的合作方式就是外包,即唱片的录制、灌录全部由他们自费负责。

    他们只是借用唱片公司宣发渠道。

    当然,借用宣发渠道肯定不是免费的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不论唱片的销量好不好,唱片公司都是稳赚不亏的,并且,越大的发行公司,议价能力越强。

    李杰他们这次签约的便是滚石唱片,除了必要的宣传费用之外,滚石还要抽成。

    每售出一张唱片,滚石就要抽取三成的收益。

    新专辑《沈淼淼》一共录制了三十万张,全部由李杰自掏腰包,总共大概花了一百万。

    一开始,滚石唱片的内地负责人得知李杰准备了三十万张唱片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

    在他眼中,这简直是败家子行为!

    三十万张是什么概念?

    有些一线歌手发专辑,也卖不了那么多。

    强如内地天后娜英,95年发行的专辑《白天不懂夜的黑》,也才卖了几十万张而已。

    然而,在听了《沈淼淼》的小样之后,滚石唱片的负责人肖宇沉默了。

    虽然滚石才进入内地市场不久,但作为资深从业人员的肖宇,音乐素养是不差的。

    特别是对于流行音乐。

    《沈淼淼》专辑中的十首歌,至少有六首能达到金曲的水平。

    隐形的翅膀、欧若拉、遗失的美好、不想懂得、阿刁、最初的梦想,这几首歌,随便挑出来一首,都能作为专辑的主打歌。

    看到小样的那一刻,肖宇心中甚至生出了一丝悔意。

    当时签下外包协议的时候,肖宇还是很高兴的,稳赚不赔的买卖,谁不愿意干?

    但听完小样,肖宇顿时有了一种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失落感。

    大意了!

    早知道专辑的品质那么高,说什么也要签下沈默,哪怕打破常规,给予最高规格的新人约,也不是不能商量。

    然而,世上没有后悔药。

    白纸黑字的合同,不是假的。

    另外,滚石作为一家大型唱片公司,也不可能为了几首歌,坏了自家的口碑。

    如果他敢动手脚,压根不要外人,总公司那边就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。

    这一天,肖宇再次约了沈默,由于沈默还在上学,肖宇没有把她约到公司,而是约在了央音附近的一家咖啡店。

    “淼淼,尔军老师那边,你帮忙问了吗?”

    对于近乎包办了整张专辑的‘尔军’,肖宇非常非常关注,相比于沈默,唱片公司更喜欢‘曲爹’。

    一个优秀的创作人,产出的价值,远比一个歌手要高。

    毕竟,好歌才能捧人。

    没有优秀的作品,除了那些唱功逆天的大佬,普通歌手是很难出头的。

    歌手出不了头,唱片公司也就无法产生回报,有时候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。

    此外,签约创作人的付出,远比培养一个歌手的投入要低。

    “他拒绝了。”

    沈默直接摇头:“他不想签约公司。”

    一听这话,肖宇瞬间急了,现在新专辑还没有发售,尔军这块天才创作人,暂时还没有被其他同行关注到。

    因此,眼下就是最适合签约的机会。

    一旦新专辑发售,普通的歌迷,或许不会在意歌曲背后的创作人,但他们的同行,一定会注意到。

    到了那时,面对一众同行的竞争,想要抢人,难度将会急剧上升。

    “淼淼,你和尔军老师说了我们提供的条件了吗?”

    为了签下‘尔军’,滚石开出的价码可不低,除了固定年薪之外,滚石还给了版权分成条款。

    一般而言,一个‘新人’,几乎不可能拿到版权收益,唯有那些明星制作人,才能拿到这样的条款。

    但凡事总有例外,对于一个优秀的创作人,破例,也不是不行。

    反正版权收益给的不多,并且这玩意也是支票性质的东西,只有产生收益,才会给。

    “抱歉,肖总。”

    言罢,沈默默默从包包里掏出了一本书。

    “肖总,你看过这本书吗?”

    肖宇低头扫了一眼封面。

    《龙族6》?

    紧接着,肖宇面带疑惑的看向了沈默。

    什么意思?

    沈默抿了抿嘴,伸手指了指封面上的作者名。

    “你看这里。”

    循声望去,肖宇当即一愣。

    “他们是同一个人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沈默谦逊地笑了笑:“他们是同一个人,另外,重新介绍一下,尔军其实是我的弟弟。”

    “你弟弟?”

    肖宇一脸吃惊的看着沈默。

    作为合作对象,沈默的资本资料他当然是知道的,对方今年不过十九岁。

    ‘尔军’如果是弟弟,年纪自然比沈默要小。

    那些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,写的?

    可能吗?

    难道玄机出在这本书上?

    《龙族》?

    好像在哪里听说过的样子,但一时间,肖宇又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不过,有一点他可以肯定,对他这种不关心的人,能够听说过名字,说明《龙族》不是什么无名之辈。

    “那我可得好好欣赏欣赏你弟弟的大作。”

    旋即,肖宇收起了惊讶,笑吟吟的拿起了书本。

    (本章完)